嘉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5名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公告

时间:2024-09-12 阅读:21 嘉兴 高校
公告详情

因学科发展需要,嘉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简称“嘉兴市农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5(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嘉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成立于1956年,是一所以应用研究为主的农业科研单位,是嘉兴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国家区试站、国家水稻原良种繁育基地的依托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推出岗位4个,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5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类别及等级

所需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要求

备注

水稻育种

2

专技十级及以下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作物遗传育种

博士研究生


果树栽培

1

专技十级及以下

果树学

博士研究生


农产品加工(果蔬)

1

专技十级及以下

食品科学;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博士研究生


蔬菜栽培

1

专技十级及以下

蔬菜学

博士研究生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本次招聘在全国范围内面向社会(在职)人员或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三)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社会(在职)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41010日前取得(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41231日前取得。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35周岁及以下(19881010以后出生)。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影响期限)的。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1010。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好报名登记表,并将报名登记表(WORD格式,见附件)及其他相关材料(PDF格式),以文件夹名为“应聘岗位+专业+姓名”发送至报名邮箱:jxnky@***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纸质报名材料在资格复审时现场提供。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2.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word格式和带签名的pdf格式各1份)(黏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纸质签名);

2)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和成绩单,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材料);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两面);

4)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如有请提供);

5)本科及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扫描件;

6)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业绩的证明资料(如有请提供);

7)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入围考察前须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8)已离职的需提供原单位解聘证明原件扫描件。

3.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通知本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研究生专业目录设置和审核,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参考国内目录中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审核确定。招聘岗位设置开考比例,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计划人数2倍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资格复审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复审和考试均由嘉兴市农科院组织实施,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考试前,招聘单位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考试。

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5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同步公布于嘉兴市农科院网站。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要求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相关政策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农科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取得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社会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一般为3年),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各种规定保险,符合可享受嘉兴市相关人才政策条件的,按嘉兴市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由嘉兴市农科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农科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由纪检监察组监督。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农科院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将发布于嘉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届时报名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联系电话:0573-8377800483779356

联系人:陈老师、王老师

监督电话:0573-8252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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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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