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嘉兴市教育局同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嘉兴南湖高级中学(简称北师大嘉兴附中)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名(高中心理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北师大嘉兴附中是嘉兴市人民政府和北京师范大学按照“国有联办、协议管理、自主创新”的原则,于2015年6月创办的一所公办学校。2020年初学校迁入嘉兴市文贤路1089号新校区。新校区占地近200亩,投资3.39亿,交通方便,配置齐全,设施先进,环境优雅,既彰显江南水乡的灵动,又蕴含北师大“中正大气”的底蕴,是学子潜心求学、放飞梦想的成长乐园。学校在北京师范大学“做中国基础教育生态的建设者和修复者”的愿景引领下,以“办适合的教育,助最好的成长”为办学理念,致力于打造一所“多元发展,文史见长”的省市名优高中和平台示范学校,是教师潜心从教、事业腾飞的教育沃土。
二、招聘计划及要求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所需专业 | 学历/学位 |
高中心理教师 | 1 | 心理学类、心理健康教育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下情形者视同对待:
1.同期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普通高校2021届、2022届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有下列情形的:
(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自2021年7月起算)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或签后依规撤销,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3年毕业,有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3)国家规定需视同对待的情形。
(二)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在职教师。
(三)嘉兴市属教育系统已实行“市管校聘”管理改革,公办学校间的在职教师流动按“市管校聘”跨校竞聘方式进行,不再通过公开招聘方式。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认同北师大育人理念,有志于嘉兴教育事业。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要求。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二)资格条件
在职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比赛、教学大比武(含优质课)中获得县市级二等奖及以上(所获荣誉应与所任教学科一致);
2.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专业荣誉(名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
(三)不能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在近两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如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招聘计划。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0日下午5:00。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招聘单位报名邮箱:bsdjxfz@***(文件名为“应聘者姓名”)。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2.报名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须提供由本人承诺签名的扫描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在职教师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留学人员报考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扫描件(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提供所在学校的注册证明或学业成绩等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及中文翻译件)。
(4)相关执业(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扫描件。
(5)个人简历、相关获奖(荣誉)证书等扫描件。
(6)在职教师需提交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未在规定时间提供书面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
(二)资格初审
1.应聘人员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合格者将在学校官网公布。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审查),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学校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2.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报岗位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全面等影响本人考试的,由报考人员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共分两个环节,均在线上进行。
1.第一环节为说课,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从高分到低分1:5比例确定入围第二环节人员(如第五名评定成绩并列同时入围),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2.第二环节为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综合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3.考试总成绩=第一环节成绩*50%+第二环节成绩*50%,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者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时间和组织形式另行通知,应聘者请留意查看学校官网发布的信息并注意接听联系电话。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考试。
(四)资格复审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考察环节。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前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未通过的,不能参加体检)。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通过、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教育网和北师大嘉兴附中学校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其中在职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不能按时取得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北师大嘉兴附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北师大嘉兴附中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嘉兴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嘉兴市教育局、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学校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北师大嘉兴附中按有关规定执行。招聘相关后续事宜将刊登于学校官网(***)、嘉兴教育网(***),届时应聘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
联系咨询电话:0573-82852939(曹老师)
0573-82853448(汪老师)
监督电话:0573-83850331(市纪委市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组)
0573-82228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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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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